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2020
  四、《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5月15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130-2020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2020-05-15 2020-08-15
2 HJ 1131-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2020-05-15 2020-08-15
3 HJ 113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2020-05-15 2020-08-15
4 HJ 1133-2020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2020-05-15 2020-08-15

        出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05/t20200518_779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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