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第525号 现批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3-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0.4、2.0.5、2.0.6、3.0.1(3、5)、3.0.3、6.0.1、6.0.2、6.0.3(款)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声明:- 收藏 分享链接:https://www.jzlm.net/gcgf/28603.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