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042-2024 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NB/T 35042-2024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通信系统组成及通信方式选择、水电厂厂内通信及应急通信、接入电力系统通信、水电厂与集控中心通信、施工通信、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电力线载波通信、光纤通信、数字微波通信、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通信电源、通信线路及综合布线系统、通信设备的防雷与接地、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通信设备布置及通信专用房屋建筑要求。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一一将适用范围修订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一一增加了软交换的有关要求。一一增加了电力线载波通信传送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信号时的传输质量指标。一一增加了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的相关规定。一一增加了扩频数字微波通信、分组数字微波通信的相关规定。一一增加了通信光缆线路选择、敷设的相关规定。一一修订了水力发电厂与集控中心之间通信的有关要求。一一修订了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通信方式选择的有关要求。一一修订了水力发电厂通信用房的有关要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卫星通信地球站”一章。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分频滤波器”一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电力特种光缆”“光中继站”两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微波传输继电保护信息的数字接口”一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一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综合布线系统”一节。一一删除了原规范中“光中继站的防雷与接地”“卫星地球站的防雷与接地”两节。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电气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7)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乙57号,邮编:100011)。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军杨、镇澴、佟天琦、王德兵、曹奕周徐涵张国强、来延飞。

标准简介

为规范水力发电厂通信系统的设计,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确保质量的基本原则。设计中所选用的通信方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选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应根据水力发电厂的运行方式、枢纽布置条件、所在电力系统的要求、自然环境特点等具体情况,合理制定方案,确定通信系统的通信方式、设备选型和布置。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应满足水力发电厂运行、管理、电力系统调度、集控中心及相关部门和流域各梯级水电厂之间各类信息传输的需求;应考虑远、近期结合,并与所在电力系统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24-05-24
  • 实施日期:2024-11-24
  • 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王军、杨镇澴、佟天琦、王德兵、 曹奕周、徐涵、张国强、来延飞、赵天玥、王佳、冯瑞、王赵玺、薛锦轩、杨章武、袁艺晨、王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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