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L 593-2013 标准状态:废止
前言
本标准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代燃料项目减排效益;——保护森林植被的生态效益;——一代燃料项目的其他生态效益;——生态负面影响分析。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援越、李如芳、徐锦才、王东胜、隋欣、于翔、赵虹、吴赛男、韩昌海、杨字、李海英、马智杰、邹体峰、舒静。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张从银、袁旭音。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乐枚。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生态效益分析计算,其他水电建设项目可参照使用。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发布日期:2013-01-22
- 实施日期:2013-04-22
- 作废日期:2020-05-07
- 归口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 起草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邢援越、李如芳、徐锦才、王东胜、隋欣、于翔、赵虹、吴赛男、韩昌海、杨字、李海英、马智杰、邹体峰、舒静
-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页数: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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