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95-2-2022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船舶机械及仪器艘(台)班费用定额

标准编号:JTS/T 295-2-2022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简介

本定额应与《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费用计算规则》(JTS/T128--2022)、《水运工程岩土勘察定额》(JTS/T295-1-2022)配套使用。本定额包括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船舶勘察机械和勘察仪器三章是编制水运工程岩土勘察造价文件的依据。本定额船舶机械和仪器设备按照勘察单位资产并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方式制定。其他权属或管理方式的船机仪器艘(台)班费用可参照执行。本定额每艘(台)班均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辅助时间等因素。本定额费用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参考《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标[2015)34号)(增值税版)相关内容确定;船舶艘班费用由一类费用、二类费用、车船税及其他费用组成;机械、仪器设备台班费用由一类费用、二类费用、车船税及其他费组成。包括以下内容:(一)一类费用指船舶机械仪器设备艘(台)班费用定额中不可变动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折旧费指工程船舶、机械、仪器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始价值所需的费用。2.检修费指工程船舶、机械使用到达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应进行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维护费指工程船舶、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发布日期:2022-05-07
  • 实施日期: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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