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684.12-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
标准编号:GB 25684.12-2010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GB25684的本部分的4.3.2、4.3.3、4.3.4、4.4、4.5、4.7、4.8和4.1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GB25684《土方机械安全》分为13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第11部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要求;———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本部分为GB25684的第12部分,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本部分修改采用ISO20474-12:2008《土方机械安全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英文版)。本部分根据ISO20474-12:2008重新起草。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20474-12:2008时,本部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C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和第1章;———对ISO20474-12:2008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对标准中的公式进行了编号;———参考文献中增加了ISO/TS20474-14:2008和EN474-12:2006。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段琳。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568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5226.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GB5226.2—2002,idtIEC60204-32:1998)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905—1986,idtISO4310:1981)GB/T8419土方机械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GB/T8419—2007,ISO7096:2000,IDT)GB/T8498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GB/T8498—2008,ISO6165:2006,IDT)GB/T10913土方机械行驶速度测定(GB/T10913—2005,ISO6014:1986,MOD)GB/T14781土方机械轮式机械的转向能力(GB/T14781—1993,eqvISO5010:1992)GB/T17300—2010土方机械通道装置(ISO2867:2006,IDT)GB/T19932土方机械液压挖掘机司机防护装置的试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GB/T19932—2005,ISO10262:1998,MOD)GB/T21942土方机械装载机和正铲挖掘机铲斗容量标定(GB/T21942—2008,ISO7546:1983,MOD)GB/T22357土方机械机械挖掘机术语(GB/T22357—2008,ISO15219:2004,Earthmovingmachinery—Cableexcavators—Terminologyandcommercialspecifications,IDT)GB25684.1—2010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20474-1:2008,MOD)EN791:1995钻孔设备安全(DrillRigs—Safety)
标准简介
GB25684的本部分规定了机械挖掘机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机械挖掘机的图例(见附录B)。本部分与GB256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25684.1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8498定义的机械挖掘机。如果预计与其他工作装置或附属装置如钻机、打桩和拔桩设备与移动设备(如轨道、行走腿、浮码头和船舶)或固定的底盘等联合应用时,本部分也适用于该类型的机械挖掘机、底盘和上部结构,但本部分没有规定与上述附加设备或附属装置相关的具体危险。本部分规定了本范围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0-12-23
- 实施日期:2012-01-01
- 作废日期:2022-07-01
-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4)
- 主管部门: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4)
-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 起草人:段琳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0页
- 首发日期:2010-12-23
- 采标情况:ISO 20474-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