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763.1-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标准编号:GB 15763.1-2009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部分6.3、6.6、6.7、6.8、6.9、6.10、9.1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防火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1部分。本部分参考了国外相应的标准或规范,如BSEN357:2004《建筑用玻璃———镶透明或半透明玻璃的防火玻璃构件———防火性能分类》、BS62623:2005《建筑窗———第3部分:防火、安全和风载实施规范》。本部分代替GB15763.1—2001《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本部分与GB15763.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GB15763.1—2001第1号修改单对条文进行修订。———增加耐火极限等定义。———取消了B类防火玻璃。———复合防火玻璃外观质量增加划伤缺陷要求。———重新规定耐火极限等级。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林京丰防火玻璃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恒保防火玻璃厂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苗向阳、龚蜀一、汪如洋、黄伟、聂涛、庄大建、宋丽、龙霖星、夏卫文、陈沃林、吴从真、隋超英。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15763—1995中建筑用防火玻璃部分;———GB15763.1—2001。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576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216外径千分尺GB/T2680—1994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5137.3—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GB11614平板玻璃GB/T12513—2006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ISO3009:2003,MOD)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18915(所有部分)镀膜玻璃
标准简介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用防火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用复合防火玻璃及经钢化工艺制造的单片防火玻璃。
-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Part 1:Fire-resistant glass
- 替代情况:替代GB 15763.1-2001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03-25
- 实施日期:2010-03-01
-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 起草人:苗向阳、龚蜀一、汪如洋、黄伟、聂涛、庄大建、宋丽、龙霖星、夏卫文、陈沃林、吴从真、隋超英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12页
- 首发日期:199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