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标准编号:HJ/T 104-2003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高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实现水质监测的自动化和现代化,以期达到地表水水质预警监测、污染源总量监测与控制的目的,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总有机碳门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研制生产以及性能检验、选型使用、日常校核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标准简介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中的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能检验。
- 英文名称: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water quality automatic analyzer of total organic carbon
-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2003-03-28
- 实施日期:2003-07-01
-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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