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77-2010 商用燃气灶具环保要求及能效等级评定
标准编号:DB33/T 777-2010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翔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杭州九龙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杭州中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宁波新银利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新艺不锈钢厨房设备厂、杭州福达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快来喜成套厨具有限公司、宁波天鹰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梅、袁亭亭、孙正捷、郝大海、张国良、冯俊敏、林志峰、胡富根、肖伟、王战勇、顾小明。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3611-200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T16411-2008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GB20665-200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J/T28-200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187-2003燃气蒸箱CJ/T3030-1995炊用燃气大锅灶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灶具的环保要求、能效等级评定、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的炊用燃气大锅灶、摇摆汤(炒)锅、燃气蒸箱;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中餐燃气炒菜灶;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在10kW~40kW的燃气矮仔炉、矮汤炉和单个燃烧器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kW的燃气煲仔炉、平头炉。其它类型的商用燃气灶具和使用液体燃料的灶具宜参照执行。
-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mmercial gas stoves
- 替代情况:被DB33/T 777-2014代替
-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0-02-05
- 实施日期:2010-03-05
- 作废日期:2014-10-03
- 提出单位: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
- 归口单位: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 主管部门: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 起草单位: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 起草人:张秀梅、袁亭亭、孙正捷、郝大海、张国良、冯俊敏、林志峰、胡富根、肖 伟、王战勇、顾小明
- 出版日期:2010-03-05
- 页数: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