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15.1-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标准编号:GA/T 515.1-2019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GA/T515《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第4部分:制图;……本部分为GA/T515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T515.1-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总则》。与GA/T515.1-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011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术语(见2.1);——删除了“前端”的术语(见2011年版的3.1);——删除了“中心系统”的术语(见2011年版的3.2);——删除了“组成”的要求(见2011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设计原则”的要求(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设计要求”的要求(见4.1,2011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设计任务书编制”的标题名称和要求(见4.2.1,2011年版的6.1);——修改了“调查和勘察”的要求(见4.2.2,2011年版的6.2);——修改了“初步设计”的要求(见4.2.3,2011年版的6.3);——修改了“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的要求(见4.2.4,2011年版的6.4);——修改了“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见4.2.5,2011年版的6.5);——修改了“竣工图编制”的标题名称和要求(见4.2.6,2011年版的6.6)。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自博、封春房、李标、顾家悦、董开帆、邱红桐、俞春俊、马庆、缪建新。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515.1-2011。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Part 1: General
- 替代情况:替代GA/T 515.1-2011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19-10-31
- 实施日期:2020-01-01
- 提出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归口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主管部门: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起草人:朱自博、封春房、李标、顾家悦、董开帆、邱红桐、俞春俊、马庆、缪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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