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75-2015 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DB33/T 975-2015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华市公路管理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明辉发光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公路学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宁生、徐晓和、姜明、林文岩、周健、方显峰、项斌、李寿伟、梁冰、陈浙江、何敏芳、李海光、邹晓勇、金钟声、金欣欣、晁遂、冯移冬。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4522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GB/T16422.2塑料实验事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4970轮廓标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F7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的设置基本规定、路段分类、设置要求,以及施工与验收等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夜间无持续照明或无照明设施的道路上为非机动车和行人等服务的自发光标识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Phosphorescent Highway Traffic Signs
  • 替代情况:被DB33/T 975-2021代替
  •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5-07-16
  • 实施日期:2015-08-16
  • 作废日期:2021-06-06
  • 提出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归口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主管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起草单位:金华市公路管理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明辉发光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公路学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
  • 起草人:吕宁生、徐晓和、姜明、林文岩、周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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