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608.2-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标准编号:DB33/T 608.2-2015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部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DB33/T608-2006,与DB33/T608-2006相比,增加了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DB33/T608-2015《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第3部分:汽车快修业户;——第4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本部分为DB33/T608-2015的第2部分,与DB33/T608-2006的第2部分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与“国标GB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相适应,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要求进行了修改;——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JT/T816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和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26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的要求,提高了对维修服务方面如服务接待条件、服务承诺、公示投诉等的要求;——根据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变化,参照“国标”及其他“省标”,对部分场地设备的要求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场地的要求,对设备要求及时更新;——对专项维修项目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发动机维修专项”,将“电器系统维修”与“空调维修”合并,取消了“车身清洁维护”、将“汽车装潢”改为“汽车美容装潢”,将“车身维修”改为“车身维修与涂漆”,新增了“四轮定位检测调整”和“传动轴校正”二个专项。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晓春、陈文华、陈绍双、张开开、刘自冉、陈孟超、张懋、朱华、方劼、王强、鲍婷婷。DB33/T608-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608-2006。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JT/T816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795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DB33/T626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 英文名称: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 替代情况:替代DB33/T 608.2-2006
  •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5-06-12
  • 实施日期:2015-07-12
  • 提出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归口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主管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起草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晓春、陈文华、陈绍双、张开开、刘自冉、陈孟超、张懋、朱华、方劼、王强、鲍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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