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57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警告标准格式

标准编号:GB 17577-2009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17577.1-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文航行警告标准格式》、GB17577.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航行警告标准格式》。本标准对GB17577.1-1998和GB17577.2-1998进行整合修订。本标准与GB17577.1-1998和GB17577.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术语和定义中增加有效期(见2.7);---警告文件样式中增加了签发人(见3.2);---取消了中文航行警告电文结构中的发布单位;---交发时间修改为:交发时间采用北京时间(见3.3.6);---表1结构进行了修改,将原来航行警告台中文地名、航行警告台英文地名、识别码,调整为航行警告发布台、简称、识别码、发布单位四项内容;---表1中的航行警告发布台由16个调整为12个;---表1中增加三个航行警告发布区台,分别为:中国北部海区航行警告台、中国东部海区航行警告台、中国南部海区航行警告台;---中文航行警告编号组成修改为简称+航警+顺序号(见4.2.1);---顺序号每年从001开始排列。修改为:顺序号每年从0001依次排列(见4.2.3)。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久刚、孔繁弘、宋溱、胡锡润、程俊康、刘慧茹、张治源、许吉翔、高万明、冯涛、孙海涛、白树祥、薛韬。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577.1-1998;---GB17577.2-199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航行警告文件的构成及样式、电文结构、电文的用语和句型。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中英文航行警告电文的起草、播发和使用。


  • 英文名称:The standard form of P.R.C for navigational warnings
  • 替代情况:被GB 17577-2020代替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11-15
  • 实施日期:2010-09-01
  • 作废日期:2021-06-01
  •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起草单位:交通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 起草人:翟久刚、孔繁弘、宋溱、胡锡润、程俊康、刘慧茹、张治源、许吉翔、高万明、冯涛、孙海涛、白树祥、薛韬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8页
  • 首发日期:199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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