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8441-2009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标准对应于ISO9374-1:1989《起重机应该提供的信息总则》、ISO9374-4:1989《起重机应该提供的信息臂架式起重机》、ISO9374-5:1991《起重机应该提供的信息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和ISO7363:1986《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与ISO9374-1:1989,ISO9374-4:1989,ISO9374-5:1991和ISO7363:1986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18440-2001《港口起重机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和GB/T18441-2001《港口起重机供需必备文件》,对GB/T18440-2001和GB/T18441-2001进行整合修订。本标准将GB/T18440-2001的内容并入GB/T18441-2001中,并对GB/T18441-2001内容的表述作了适当的调整与补充(见4.1)。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达善、宓为建、梅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8440-2001;---GB/T18441-2001。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T6974.18起重机械名词术语港口起重机GB/T6974.19起重机械名词术语集装箱起重机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订购时购买方(以下简称需方)应准备并应向起重机生产厂商提供的文件,以及供方交货验收时应提交的文件的内容与样式。
本标准适用于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式抓斗卸船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产品供需方使用。其他港口起重机也可参照执行。
- 英文名称:Harbour crane -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cceptance documents
- 替代情况:替代GB/T 18440-2001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03-31
- 实施日期:2009-11-01
- 提出单位:交通运输部
- 归口单位: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
- 起草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 起草人:董达善、宓为建、梅潇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32页
- 首发日期:2001-09-03
- 复审日期:2023-12-28
- 采标情况:FEM sect.1-1998 N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