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667-2023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规范
标准编号:DB45/T 2667-2023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宣贯。本文件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分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昌永、谭湘叶、宋玉才、刘会学、林春松、何燕、李飞林、韦红亮、刘志刚、罗诗慧、李海波、王靖、谢林、李卫、葛书芳、马键、刘源泉、陈海荣、龚宇、宁丽燕、黄元辉、罗启繁、刘定清、丘月明、周春海。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D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标准简介
本文件界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包括总体评价、基本状况评价、适应性评价、使用性能评价、安全性能评价、社会评价、评价结论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of safety facilities on expressway
-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5-30
- 实施日期:2023-08-30
- 提出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归口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分公司
- 起草人:韦昌永、谭湘叶、宋玉才、刘会学、林春松、何燕、李飞林、韦红亮、刘志刚、罗诗慧、李海波、王靖、谢林、李卫、葛书芳、马键、刘源泉、陈海荣、龚宇、宁丽燕、黄元辉、罗启繁、刘定清、丘月明、周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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