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A/T 993-2021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A/T993—2012《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与GA/T993—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b)增加了“公路”、“公路技术等级”、“城市道路”的术语引用(见3.1、3.2、3.3);c)增加了“固定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术语(见3.5);d)增加了“移动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术语(见3.6);e)更改了“设置要求”中的“一般要求”(见第4章,2012年版的4.1);f)删除了“设置要求”中的“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4.2);g)增加了“设置要求”中的“高速公路”的要求(见5.1);h)增加了“设置要求”中的“普通公路”的要求(见5.2);i)增加了“设置要求”中的“城市快速路”的要求(见5.3);j)增加了“设置要求”中的“城市其他道路”的要求(见5.4);k)增加了“设置要求”中的“特殊应用场景”的要求(见5.5);l)更改了“设置要求”中“移动式显示设备”的要求(见5.3,2012年版的4.3);m)增加了“安装要求”(见第6章);n)增加了“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见第7章);o)删除了“显示信息”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第5章)。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自博、董开帆、高书涛、方钊、黄磊、邱红桐、李瑞敏、高海峰、陈冬、陈帅、陆化普。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2年首次发布为GA/T993-201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226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286-2018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A/T65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2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设施施工通用要求GA/T104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4.1-201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JTGD70/2-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一般要求、设置、安装及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the setting of road traffic information display device
- 替代情况:替代GA/T 993-2012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21-07-20
- 实施日期:2022-01-01
- 提出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归口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起草人:朱自博、董开帆、高书涛、方钊、黄磊、邱红桐、李瑞敏、高海峰、陈冬、陈帅、陆化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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