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272-2015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建设规范

标准编号:GA/T 1272-2015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春俊、李平凡、赵冬、高岩、龚标、沈宇明、张先国、刘洪月、李德庄、孔斌。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272—2008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建立和管理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档案GA/T382法庭科学DNA实验室规范GA/T830尸体解剖室建设规范GA/T1147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实验室规范建标130—2010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一般要求及业务类别、鉴定场所、仪器设备、鉴定人员及职责、鉴定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从事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的其他鉴定机构可参照执行。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police road traffic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institution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15-09-28
  • 实施日期:2016-01-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
  • 起草人:俞春俊、李平凡、赵冬、高岩、龚标、沈宇明、张先国、刘洪月、李德庄、孔斌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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