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0-2005 交通事故勘验照相

标准编号:GA 50-2005      标准状态:废止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与视频图像采集的要求和视频图像的贮存及照片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交通参与人及痕迹物证的勘验照相和视频图像采集。


  • 英文名称:The photography of examination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 替代情况:替代GA 50-1993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05-09-07
  • 实施日期:2005-11-01
  • 作废日期:2014-05-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
  • 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起草人:陈玉峰、任小东、张兴无、谷友炳、朱海、陆国栋、席正棋、周山河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155066.2-16496
  • 出版日期:2005-11-01
  • 页数: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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