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71-2021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编号:GA/T 1771-2021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3机动车图像特征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995-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104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20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设置及包装等。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 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 of motor vehicle by using high beams in violation of regulation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21-04-14
- 实施日期:2021-10-01
- 提出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归口单位: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徐良
- 页数:20页【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