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030.1-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 第1部分:考试场地
标准编号:GA/T 1030.1-2012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GA/T103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考试场地;———第2部分:考试系统。本部分为GA/T1030—2012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T901—2010《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与定期检查规范》。与GA/T901—2010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验收组织”(见4.2,2010年版的4.2);———修改了“科目二场地设施使用验收及定期检查”(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增加了“科目一(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设施使用验收项目与方法”(见第5章);———增加了“科目三考试道路及设施使用验收”(见第7章);———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2010年版的附录A);———增加了“附录B”(见附录B)。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曹锦、潘汉中、籍东辉、肖钦译、贾迪、苏中勇、赵皓月。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901—2010。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标准简介
GA/T10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使用验收与定期检查的术语和定义、使用验收申请与组织、科目一(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设施使用验收项目与方法、科目二场地设施使用验收及定期检查、科目三考试道路及设施使用验收、使用验收或定期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本部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科目三)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使用验收和定期检查。
- 英文名称: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driving test systems—Part 1:Test fields
- 替代情况:替代GA/T 901-2010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12-11-23
- 实施日期:2013-01-01
- 作废日期:2017-10-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
- 起草人:曹锦、潘汉中、籍东辉、肖钦译、贾迪、苏中勇、赵皓月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