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030.2-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 第2部分:考试系统

标准编号:GA/T 1030.2-2012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GA/T103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考试场地;———第2部分:考试系统。本部分为GA/T1030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T901—2010《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与定期检查规范》。与GA/T901—2010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内容,增加了“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内容(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理论考试系统项目完整性”的内容(见5.2.1);———增加了“路考系统项目完整性”的内容(见5.2.3);———修改了“数据安全性”的内容(见5.3,2010年版的5.4);———修改了“考试系统小时期望考试人次”(见5.4,2010年版的5.6);———删除了“场地设施”(见2010年版的5.5、8.4);———修改了“场考项目和路考项目评判准确性”的内容,增加了路考项目的内容(见8.4,2010年版的8.6);———删除了“考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2010年版的A.2);———删除了“模拟考试运行报告格式”(见2010年版的A.3);———删除了“场考项目完整性记录格式”(见2010年版的A.4);———增加了“理论考试项目完整性记录格式”(见A.2);———增加了“路考项目完整性记录格式”(见A.3);———修改了“场考项目评判准确性记录格式”(见A.4,2010年版的A.6);———增加了“路考项目计算机辅助评判准确性记录格式”(见A.5);———增加了“使用验收(或定期检查)备案登记表格式”(见A.8)。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秦东炜、邹永良、籍东辉、高岩、刘伟祥、陈斌。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901—2010。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7—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3—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T1028.4—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1030.1—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第1部分:考试场地

标准简介

GA/T10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使用验收与定期检查的术语和定义、使用验收申请与组织、使用验收项目与方法、使用验收报告及结果评判、定期检查周期与组织、定期检查项目与方法、定期检查报告及结果评判以及使用验收或定期检查的结果后续处理。本部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理论考试系统)、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首次使用前的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


  • 英文名称: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driving test systems—Part 2:Test systems
  • 替代情况:替代GA/T 901-2010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12-11-23
  • 实施日期:2013-01-01
  • 作废日期:2017-10-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
  • 起草人:秦东炜、邹永良、籍东辉、高岩、刘伟祥、陈斌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8页

返回主页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