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851-2009 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

标准编号:GA/T 851-2009      标准状态:废止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俊、钟廷国、林维望、宋辉、郑国璇、严萍、邹建平、刘义、赵雪松。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A47-2002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人行横道信号灯及配套设施的设置条件和信号控制的设置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平面交叉口和路段的人行横道信号的设置。


  • 英文名称:Setting code of signal control for crosswalk
  • 替代情况:公告:公安部关于废止7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09-10-26
  • 实施日期:2010-01-01
  • 作废日期:2020-05-29
  •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起草人:刘凤俊、钟廷国、林维望、宋辉、郑国璇、严萍、邹建平、刘义、赵雪松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彩图】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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