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标准编号:GB/T 32347.1-2015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GB/T32347《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第2部分:地面电气设备;———第3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本部分为GB/T3234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2498-1:2010《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本部分与IEC62498-1:201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进行标示。本部分与IEC62498-1:2010相比存在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402代替IEC60850(见4.14.1和4.14.5);●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4208代替IEC60529(见4.11);●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4798.5—2007代替IEC60721-3-5(见4.3、4.6、4.9和4.11);●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1563代替IEC61373(见4.12);●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4338.3代替IEC62236-3-1(见4.13);●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4338.4代替IEC62236-3-2(见4.13);●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2350.2代替IEC62497-2(见4.10);●增加了GB/T11804—2005(见第3章);●删除了IEC60721-2-3(见IEC62498-1:2010的第2章和4.2)。———删除了部分术语,相关术语在GB/T11804—2005中已定义(见IEC62498-1:2010的3.1、3.4和3.5)。———增加了“机车车辆及其设备可执行两个温度分级”,以适应我国跨地区运营需求(见4.1)。———修改了海拔要求,以符合我国对牵引设备的海拔要求(见4.2,IEC62498-1:2010的4.2)。———修改了太阳辐射要求,以适应我国太阳辐射条件(见4.9,IEC62498-1:2010的4.9)。本部分还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删除了IEC62498-1:2010中4.14“噪声环境”,原条款无内容,原4.15及下级编号顺延;———修改了参考文献。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严云升、周桂法。本部分参加起草人:谢曲波、王位、许勇、孙国斌、代兴军。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1402—2010,IEC60850:2007,MOD)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GB/T4798.5—2007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第5部分:地面车辆使用(IEC60721-3-5:1997,MOD)GB/T11804—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术语GB/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1563—2008,IEC61373:1999,IDT)GB/T24338.3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1部分:机车车辆列车和整车(GB/T24338.3—2009,IEC62236-3-1:2003,IDT)GB/T24338.4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GB/T24338.4—2009,IEC62236-3-2:2003,MOD)GB/T32350.2轨道交通绝缘配合第2部分:过电压及相关防护(GB/T32350.2—2015,IEC62497-2:2010,MOD)

标准简介

GB/T32347的本部分规定了装在机车车辆上的电气、电动机械和电子设备(含车载信号和通信设备)的环境条件参数,包括海拔、温度、湿度、空气运动、雨、雪和冰雹、冰、太阳辐射、雷电、污染、冲击和振动、电磁环境和供电系统的特性。本部分还规定了:———机车车辆与其环境的接口条件;———机车车辆设备(尤其是机车车辆主系统)的通用环境规则。本部分给出了通用指南,以便投标评估时减少失误。所定义的环境条件可认为是正常运行条件,对偶然的更为严酷的条件可另行规定。器件周围的局部气候条件可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或以特殊要求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起重机、矿用车辆和缆车。本部分未考虑旅客对设备和设备对旅客的影响。


  • 英文名称:Railway applications—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for equipment—Part 1:Equipment on board rolling stock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5-12-31
  • 实施日期:2016-07-01
  • 提出单位:国家铁路局
  • 归口单位: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 主管部门: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 起草单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严云升、周桂法、谢曲波、王位、许勇、孙国斌、代兴军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20页
  • 复审日期:2023-12-28
  • 采标情况:IEC 62498-2:2010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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