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3-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4.0.1、4.0.2、4.0.4、4.0.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声明:后台配置声明内容 收藏 分享链接:https://www.jzlm.net/gcgf/26390.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