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
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GB 50335-2016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335-2002 | 2016-08-18 | 2017-04-01 |
出处:http://www.ccsn.gov.cn/News/ShowInfo.aspx?Guid=db7247a1-563c-452e-8c42-b8d03be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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