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抗震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核电厂抗震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7-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5、3.1.2、4.1.1、4.4.3、5.2.3、5.3.1、5.4.1、1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7-1997)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GB 50267-2019 | 核电厂抗震设计标准 | GB 50267-1997 | 2019-11-22 | 2020-06-01 |
出处:http://www.cc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fa71bf73-9bdc-4cb9-bd3f-e09ec7ce6491
声明:后台配置声明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第333号)
上一篇
2019-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第311号)
2019-11-22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