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 [2015]044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经本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 448: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CECS 448-2016 | 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 | 2016-07-13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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