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6〕084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的《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经本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52-2019,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原《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同时废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T/CECS 252-2019 |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 | CECS 252-2009 | 2019-11-08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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