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路无人机系统飞行平台适用性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等单位编制的《公路无人机系统飞行平台适用性标准》,经协会公路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G:V50-02-2021,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T/CECS G:V50-02-2021 | 公路无人机系统飞行平台适用性标准 | 2021-10-29 | 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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