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公告

2008年第6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 451-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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