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的公告2008年第6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HJ 452-2008) 该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声明:后台配置声明内容 收藏 分享链接:https://www.jzlm.net/gcgf/3097.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