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09年第3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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