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 (HJ 2532-2013)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蚊香》(HJ 2533-2013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HJ 2534-2013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HJ 2535-2013
  以上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2014年3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HJ/T 182-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盘式蚊香》(HJ/T 310-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HJ/T 23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HJ/T 239-2006)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HJ/T 304-2006)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月13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