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指导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现批准《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
  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
  以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19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945.1-2018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2018-12-19 2019-01-01
2 HJ 945.2-2018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2018-12-19 2019-01-01

     出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2/t20181224_685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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