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批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生态环境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1148-2020 |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 | 2020-12-03 | 2021-01-01 |
出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2/t20201207_81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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