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
   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3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184-2021 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1-06-03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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