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的要求,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批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生态环境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1203-2021 |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 2021-11-15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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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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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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