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管理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生态环境部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1297-2023 |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 2023-05-16 | 2023-05-16 |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6/t20230601_103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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