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T 379-2007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隔声门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隔声门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隔声门》(HCRJ019-1998)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上海申华声学装备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院、华东建筑研究设计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引用标准
GB/T16730建筑用门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隔声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木质、钢木复合的建筑与噪声控制用隔声门。其他材质加工制造的建筑与噪声控制用隔声门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2007-06-25
- 实施日期:2008-03-01
-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上海申华声学装备有限公司等
-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3-01
- 页数:6页
声明:后台配置声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