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214-2020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DB37/T 4214-2020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省直机关房产服务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牟丽娟、宋元新、刘元泉、蒋志、王康、曲发川。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的总体要求,原则和方式,申报条件和程序,处置监督等。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的房地产处置管理。省级单位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省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高校和公立医院)。


  •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11-26
  • 实施日期:2020-12-26
  • 提出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主管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省直机关房产服务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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