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JGJ 41-1987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简介
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发布日期:1987-12-18
- 实施日期:1988-06-01
- 作废日期:2015-03-01
- 起草单位: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 起草人:陈述平、张宗尧、王正本、李京生
-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88-06-01
- 页数: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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