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9-2014 取水定额 第9部分:味精制造
标准编号:GB/T 18916.9-2014 标准状态:作废
前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第3部分:石油炼制;———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第5部分:造纸产品;———第6部分:啤酒制造;———第7部分:酒精制造;———第8部分:合成氨;———第9部分:味精制造;———第10部分:医药产品;———第11部分:选煤;———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第13部分:乙烯生产;———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第15部分:白酒制造;———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本部分代替GB/T18916.9—2006《取水定额第9部分:味精制造》。本部分与GB/T18916.9—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和删除了有关的术语;———修改了味精制造的取水量定额指标;———对原标准第4章“计算方法”和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本部分由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菱花集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李晓燕、朱春雁、杨玉岭、熊正河、王晓龙、白雪、朱厚华。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8916.9—2006。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标准简介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味精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味精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4-06-09
- 实施日期:2014-10-01
- 作废日期:2022-11-01
- 提出单位: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2)
- 主管部门: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2)
-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菱花集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 起草人:郭新光、李晓燕、朱春雁、杨玉岭、熊正河、王晓龙、白雪、朱厚华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