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CJ/T 12-1999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简介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加强城市容貌的管理,特颁布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设市城市,县镇可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本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城市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各种标志、贸易市场、公共场所等的有关城市容貌,均属本标准管辖范围。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日期:1999-06-04
- 实施日期:1999-06-04
- 作废日期:2009-05-01
- 提出单位:城乡设备环境保护部城市建设管理局
- 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
- 起草人:张标、周文在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155066.2-13596
- 页数:平装16开
声明:后台配置声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