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23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0013-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T/CECS 20013-2023 | 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 | 2023-11-20 | 2024-04-01 |
声明:-
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1778号
上一篇
2023-11-20
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1765号
2023-11-20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