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23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0013-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ECS 20013-2023 既有城市工业区功能提升与改造后评估技术指南   2023-11-20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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