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等两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放射性污染,现批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和《六氟化铀运输容器》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GB/T 15950-2023);
    二、《六氟化铀运输容器》(GB/T 42343-2023)。
   以上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 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3年2月2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T 15950-2023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  GB/T 15950-1995 2023-02-02  2023-06-01
2 GB/T 42343-2023 六氟化铀运输容器   2023-02-02  2023-06-01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4/t20230410_1025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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